今天的《纽约时报》报道了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法律用语以及一个好的实质性想法-迫使反对的专家证人一起作证,澳大利亚律师 呼叫 "热水管":
He might have preferred a new way of hearing expert testimony that Australian lawyers 呼叫 热水管.
在该程序(也称为并发证据)中,当事方仍会选择专家,但他们将共同出庭作证-讨论案件,互相提问,回应法官和律师的询问,寻找共同点并扩大开放问题...
澳大利亚法官接受了热管。新南威尔士州土地和环境法院法官彼得·麦克莱伦(Peter McClellan)在关于这种做法的演讲中说:“您会感觉到紧张感的释放,这通常会影响收集证据的过程。”他补充说:“专家不仅仅回答拥护者的问题,还能够更有效地回应其他一个或多个专家的观点。”
作为专家证人作证后,我同意'的问题。我作证的法官和听证官没有'无法理解技术方面的知识,因此他们无法在竞争专家证人之间做出决定。我没有在陪审团的审判中作证,但我可以想象,陪审团的缺乏理解会更加严重。
如果热管有帮助,我'd be all for it.
Posted by: David | 2008年8月12日,上午11:40
"Hot tubbing"肯定是一个有趣的用法。法律术语的另一部分历史悠久。在纽约,为证人准备证词的作法被称为“骑马”,因为在19世纪,律师会在法院对面的马棚里与准证人交谈。
Posted by: Rob | 2008年8月12日,下午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