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华尔街日报》约翰基金的忠实拥护者,但他绝对是对的 Al Franken的这句话:
阿尔·弗兰肯(Al Franken)是自由前美国航空的东道主,现在正在明尼苏达州参议院竞选,他已经开始担任其旧行业的潜在立法审查员。他在今年早些时候对《新闻周刊》的富曼说:“你不应该撒谎。” “你不能在广播中说出淫秽的话,那为什么要撒谎呢?你应该因撒谎而被罚款。”
实际上,如果您撒谎的人成功起诉诽谤,您可能会因为撒谎而被“罚款”。但是《第一修正案》使诽谤原告难以获胜,尤其是当他们是公众人物时,这是有充分理由的。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写道,在更加亲人的法律制度下,“向愿意发表公开批评的人施加的恐惧和胆怯是第一修正案自由无法生存的氛围。” (1964)。
我显然已经为打击错误信息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政府对“说谎”的罚款将使言论沉默并导致对政治少数派的起诉。像这样的观点在美国参议院没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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